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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广元青川县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3-10-24 17:42:39   地区:四川   浏览:0

  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等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市(州)人事考试中心或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公开考核

  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公开考核,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招聘)。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对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如需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待报名结束后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公开考核的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四)考察

  根据公开考核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从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用人单位通过集体研究认定考察对象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招聘)。考察人员名单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岗位调剂

  对在报名、资格审查、公开考核、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意愿,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或相近,并参加公开考核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依次调剂。

  (六)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引进(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招聘)人员名单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青川县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协议书》和《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期不少于5年(卫生健康系统不少于8年)。

  四、主要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给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20万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12万元、具有“985”“211”“双一流”(仅限“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及其他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最低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并缴纳违约金(按未满服务期限每年1万元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以协议书内相关条款为准)。

  (二)岗位补助。在青川工作期间,发给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具有“985”“211”“双一流”(仅限“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及其他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每人每月500元的岗位补助,期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