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将人事档案调至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的,或不按规定报到(其中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的取消录用资格。
3.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岗位要求的,考核结果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5.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nbpt.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574—868919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
咨询电话:0574-86891361,86891327;联系人:姜老师,徐老师。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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