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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3-10-24 09:58:38   地区:浙江   浏览:0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专职辅导员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及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教育教学数字化建设与研究岗、网络与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人员等三个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及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入围人选以及相关考试安排,将于考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我校人事处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纸质报名表(有照片)、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用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替代毕业证报名,其中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出具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应注明现政治面貌及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日);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需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内容及任职起止年月的证明;有职称证书者或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请选取最有代表性的证书,不超过3项)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相应场次的考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查看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逾期不进行考核、考核或报考资格复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