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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3-10-23 17:07:48   地区:浙江   浏览:0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0月31日9:00至11月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1月5日9:00至11月7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8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11月13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5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和高等教育法规基础等专业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考试初定11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nbcc.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