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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顶山市卫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招才引智)
2023-10-20 17:05:03   地区:河南   浏览:0

  进行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未进行笔试考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结合考生专业情况,经卫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统一分配到相应事业单位,按照工作流程办理入编、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不服从工作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1、引进人员均安排到平顶山市卫东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执行标准。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引进的人员在平顶山市卫东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离。

  3、对符合高层次认定的引进人员进行重点跟踪服务管理,按照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卫东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人才引进工作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

  0375-7019646(卫东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375-3992783(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由卫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5—3993020

  附件:

  附件1平顶山市卫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x

  附件2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表.doc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