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许昌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者经用人单位研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http://nyncj.xuchang.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4-2965790
监督电话:0374-2965083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许昌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x
附件2: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许昌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许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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