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第二批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公告
2023-10-17 10:36:55   地区:天津   浏览:0

  2.资格复审。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进行资格复审(含递补人员)。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职称证、毕业证(含学历认证报告)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形成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岗位适应、工作业务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总成绩核算与公布。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核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2023年12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考察程序。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yjgl.t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至11:00,14:00至17:00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

  022-28014067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8051718、28051715

  监督举报电话:022-28051763

  附件: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计划表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