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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16 09:59:03   地区:广东   浏览:0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标准为:

  年龄、专业、学历及工作科研业绩。

  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居民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日下午2:30。

  地点:南山区龙苑路8号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室。

  (二)方式和内容。

  由市疾控中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的面试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内容为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三)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分值采用百分制,设置60分合格线。对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中心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体检结果等均由招聘单位另行短信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之后在中心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本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我中心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招聘名额的,不进行递补。

  九、有关事项说明

  (一)在招考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投诉方式:市疾控中心电话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0755-86580686

  投诉电话:0755-25507501

  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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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