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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考核招聘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
2023-10-14 10:56:27   地区:四川   浏览:0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八、审核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和《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县属事业单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州属事业单位经州卫生健康委审核后),统一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公告以及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当先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予聘用。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予以审核确认。公示后因应聘人员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递补工作

  本次招聘,在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十、最低服务年限和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报考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藏医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医学的本科及以上毕业应聘人员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22793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项,在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告公示。因报考者不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考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各单位咨询。

   

  阿坝州人民医院       0837-2828381

  阿坝州林业中心医院    028-87267585

  阿坝州藏医院          0837-2821962

  汶川县卫健局          0837-6216120

  理县卫健局            0837-6822791

  九寨沟县卫健局        0837-7725493

  金川县卫健局          0837-2522447

  小金县卫健局          0837-2787020

  壤塘县卫健局         0837-2376415

  红原县卫健局          0837-2662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