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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3-10-13 10:45:47   地区:四川   浏览:0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或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在任一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对虚假、恶意进行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资格审查

  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表》2份,请报考者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

  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报考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宜宾市南溪区洗脚田党校6楼)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领取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七、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