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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10-12 17:10:43   地区:天津   浏览:0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ghhzrzy.tj.gov.cn/)、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http://www.tjcjda.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具体聘用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和空岗情况统一安排,不按照拟聘人员已取得职称兑现。

  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一次,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有关信息将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022-88270100(政策咨询)、88270192(纪检监督);

  2.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022-23591919(政策咨询)、23619942(纪检监督);

  3.天津市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022-23312326(政策咨询)、23112633(纪检监督);

  4.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022-83127322(政策咨询)、83127282(纪检监督);

  5.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022-23195953(政策咨询)、13512997383(纪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