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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12 09:07:09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⑥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考试不能按期进行,则现场确认及之后招聘工作依次顺延,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发布公告为准。

  ⑦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和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以及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校人事部门,咨询电话:0451-53664472李老师、童老师。

  (二)网上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

  学校成立工作组,按照已发布的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确定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岗位的招聘,按有关要求,可适当降低参加笔试人员比例。

  审查结果通过电话告知。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2023年10月27日13:00—15:00

  2、确认地点: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哈尔滨市南岗区海城街1号)修身楼一楼。

  3、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我校留存用于存档备查。

  ③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现场确认通过者,领取准考证后方可参加笔试。

  (四)笔试

  1.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计分方式

  笔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笔试科目及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以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为主要内容。

  4.政策性加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群体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10月18日。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下,按照有关要求,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若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增加人选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实验中学官网、省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公示。笔试成绩可于面试名单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查询。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形式及面试内容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实际需要,分别采取试讲、答辩、小组讨论和实践操作(演示)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从师素质、授课技能、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等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3、计分方式

  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