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成都彭州市教育系统“蓉漂人才荟”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10-11 08:52:36   地区:四川   浏览:0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考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七)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考察合格者由招考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八)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彭州市教育局按程序报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1.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2.按照彭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的激励政策。

  3.被聘用人员同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由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派遣到学校具体工作岗位工作。

  4.被聘用硕士研究生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公费师范生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六、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中共彭州市纪委彭州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28-83873331。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028-83708448、028-83888815电话咨询。

  杜老师:18980578686

  附件1:2023年彭州市教育系统“蓉漂人才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附件2:2023年彭州市教育系统“蓉漂人才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