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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郴州资兴市第三次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08 11:15:08   地区:湖南   浏览:0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选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选调(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动(聘用)人选并提交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调动(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调(聘)单位、选调(聘)岗位、拟调动(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调动(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属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调动(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调动(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选调(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填写调动(聘用)相关材料,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汇总,呈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相关手续。本次选调(聘)人员在选调(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选调(聘)公告及各选调(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选调(聘)单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聘)纪律,诚信参与选调(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调(聘)计划空缺,按照公开选调(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调动、聘用。

  五、监督与纪律

  公开选调(聘)工作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执行,市纪委监察委驻组织部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3280728。

  六、业务咨询

  选调(聘)程序由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0735-3323215)、资兴市人社局(0735-3326358)负责解释;选调(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选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23年资兴市第三次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资兴市第三次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