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的内容以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为主。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设置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有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取技能操作考核分数高者,无技能操作考核或技能操作考核分数仍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技能操作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并随后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主管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833。
十、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140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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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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