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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州市零陵区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3-09-26 12:51:00   地区:湖南   浏览:0

  (四)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区级、市级或省级主流新闻媒体或组织人社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根据《永州市零陵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版)》和《永州市零陵区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的有关规定,区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国企类引进人才实行合同制管理。对引进到我区工作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政策执行,其中到区属企业单位工作的,其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

  2.人才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可按政策享受区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提供多样化人才政策套餐,企业引进的人才,可以选择享受以下三种套餐中的一种:①20万元购房补贴,②10万元购房补贴和3年内2.4万元/年的生活补贴,③3年内4.8万元/年的生活补贴。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可以选择享受以下三种套餐中的一种:①15万元购房补贴,②7.5万元购房补贴和3年内1.8万元/年的生活补贴,③3年内3.6万元/年的生活补贴。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和“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不是“双一流”的其他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其中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和“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除购房补贴外还可享受3年内1.2万元/年的生活补贴。注: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之后,在零陵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方可申请购房补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区工作的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区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区财政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市科学技术奖和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在我市中心城区内无固定住房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性住房。

  6.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区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区工作的,在编制范围内,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区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六、其他

  1.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后,服务期内因自己个人原因要求辞职的需提前3个月向主管部门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办理。服务期内因自己单方面原因违约的,需承担违约责任,期间享受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全额退回区财政。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