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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市睢宁县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9-22 10:52:25   地区:江苏   浏览:0

  五、公示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报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批后,报县委编办备案。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睢宁县人民医院人事科:0516-68062016;

  睢宁县中医院人事科:0516-81310568;

  睢宁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516-88118606;

  睢宁县精神病医院人事科:0516-80377550;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516-80381018;

  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6-83883806(仅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88307809;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16-80381110;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67031961;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67031969;

  监督举报邮箱:503179032@qq.com,xzsnpzjz@163.com。

  附件:1.睢宁县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