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下半年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2023-09-19 17:32:01   地区:云南   浏览:0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4.考生注意事项

  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聘过程中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应聘的考生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到场的考生,视自动弃权处理。

  (三)体检

  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果。除体检通用标准中明确规定不合格项目外,按职业要求色觉异常(如色弱、色盲等)也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公示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888-5105292

  监督电话:0888-5119609

  附件1: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