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截止日期后,我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并经筛选后,以招聘职位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超过1:5比例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名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于2023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我局电话通知为准。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第一位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我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的,我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
五、其他
(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11867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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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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