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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江引航中心招聘应届航海类毕业生公告
2023-09-19 09:28:49   地区:江苏   浏览:0

  (6)毕业生成绩情况证明(详见附件2);

  (7)《海船船员健康证书》扫描件。考虑该证书办理需要时间,如未能及时在报名期间完成办理并提交扫描件的,可在笔试资格复审时直接提供证书原件。

  4.资格审查要求:长江引航中心根据招聘资格条件,从报名之日起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公布招聘考试详细计划。报名材料不完整需补充递交材料的,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邮箱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补递交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即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方可按计划进行笔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的名额将根据其他高校报名情况进行调剂,或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笔试

  1.时间与地点:初定于2023年10月中旬在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武汉理工大学航运学院、集美大学航海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考生应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至笔试地点,考务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材料不全、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

  3.笔试科目:笔试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成绩均采用150分制,总成绩为两个科目成绩之和。

  笔试委托第三方出题。考试内容包含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航海和引航专业素质及其它应知应会的知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全部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拟定后在本校内公布。

  1.时间与地点:拟定于笔试后第二天,各高校学生在本校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含英语)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同时,对面试人员进行场外考察,场外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确定拟聘用意向

  1.时间:拟定于面试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组织实施: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高校招聘指标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和候补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

  3.签订协议:确定拟聘用意向后,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拟聘用人员放弃所空缺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本高校候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如所空缺名额在本高校候补人员中递补不满的,将在其他高校候补人员中进行调剂。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需一并签订《体检承诺书》。体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1.考察时间:拟定于体检结束后。

  2.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方面。

  3.考察方式:由长江引航中心联系有关院校进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海事局网站上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和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长江引航中心研究后,原则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

  四、有关说明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