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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攀枝花市东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09-18 16:08:40   地区:四川   浏览:0

  (8)在公招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具体岗位见《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00时—10月15日16:00时,报名入口为:(https://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5日16:00期间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东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白色背景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考试科目、级别、职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应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0月11日9:00时-2023年10月1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东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对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和本公告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岗位情况表》中的“咨询电话”向区教体局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10月11日-10月16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以下减免条件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18:00时内到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2办公室(地址:攀枝花大道中段522号,攀枝花东区机关办公大楼)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