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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佛山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公告(81人)
2023-09-18 16:09:57   地区:广东   浏览:0

  3.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均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公告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六、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验》,试题统一由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负责命制。

  2.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审核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须报考者本人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不得委托他人,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测试、试讲、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相关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学历学位及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监督方式等事项。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体检、考察、公示。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附件:

  1.佛山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佛山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