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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23-09-18 08:41:14   地区:安徽   浏览:0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时间为9月20日9:00至9月26日16:00。报名人员报名后,需在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在网审时注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缺失内容,并退给报名人员补充;对咨询有关选聘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需做出规范性解答。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报送报名表的,各选聘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选聘程序,不再作为选聘人选。

  4.缴费确认

  报名人员报名后至9月2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26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审核后传真至报考单位。选聘单位应在9月26日18: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9月27日17:00前,登录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为确保选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被取消选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28日10:00-16: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各选聘单位应于9月28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5.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确认后,可于笔试前两天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由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考场统一设置在宣城市,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设置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2.面试。市委党校岗位以试讲方式面试,由选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其余岗位面试由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通知将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面试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选聘岗位所要求的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面试低于65分的,取消进入体检和考察资格。另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还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各岗位均差额1人。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