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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18 08:46: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永州市市属公立医院人事编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因业务发展需要,永州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人,实行备案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原则

  (一)单位简介

  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64年,是全市唯一的三级妇幼保健院,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总占地面积30.9亩,二期扩建项目用地44亩,设置床位499张。是“永州市产前诊断中心”、“永州市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永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永州市儿童脑损伤康复治疗中心”、“永州市妇女盆底疾病防治中心”、“永州市妇科宫颈疾病诊治中心”、“永州市妇科内分泌培训基地”、“湖南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湖南省健康促进医院”、“首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和“专科助产士临床实践培训基地”。湘雅医院、省儿童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中南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省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信湘雅遗传与生殖医院医疗服务联合体成员单位及永州市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牵头单位。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及发放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招聘岗位需求

  本次招聘位12个岗位,共16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3年12月1日前取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经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请报考人员学习掌握《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