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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明市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09-11 17:06:35   地区:福建   浏览:0

  (七)政治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政治部组织人员到报考者所在地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八)递补

  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在其他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政审递补人员。

  (九)聘用

  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若试用期及聘用期间,出现违反纪律、不服从安排等情况,立即解除合同。

  五、人员身份和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劳务派遣),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2.工资及福利待遇:工资待遇参照泰宁县检察院现有劳动派遣工资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和绩效),食宿自理。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服从岗位调剂,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三)食宿自行解决。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院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五)本次未尽事宜由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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