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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滁州天长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09-07 09:40:04   地区:安徽   浏览:0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素质,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在“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另行通知。

  如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定数量,不宜组织面试的,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资格的筛选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具体笔试相关组织情况另发补充通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引进岗位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面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考察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具体请关注“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

  (五)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人选在“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公布。体检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八)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人才引进报名、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均在“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