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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引进急需人才(博士)公告
2023-08-31 22:50:42   地区:广东   浏览:0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不能在学校规定时限内到岗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为专业技术10级。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待遇:

  1.住房待遇:符合学校周转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人员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免费不超过5年的周转性教师住房。具体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受聘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税后3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五年期发放。

  (1)博士后

  在国(境)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本专业领域有突出业绩。

  (2)博士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研究院毕业博士;或者所学专业属于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毕业博士;或者所学专业属于国内一级学科博士点毕业博士;或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者国(境)外留学归国博士,在本专业领域有突出业绩;或者第一学历为本科且具有相应学历、学位,同时本、硕、博各阶段专业应一致或相近;或者本、硕、博各阶段均具有相应学历、学位。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由本校学术委员会判定)或新华文摘转载(≥500字)、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500字)、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2篇。

  ②近五年主持1项有经费支持的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并结题(有结题材料);或者主持2项有经费支持的市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其中至少1项结题(有结题材料)。

  ③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专利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5;或者是上述奖项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

  ④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或者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或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排名前3;或者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排名前3(主持单位);或者国家级示范建设重点专业排名前3;或者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者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或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排名前2;或者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排名前2;或者省级及以上重点专业、示范专业或一类品牌专业排名前2。

  3.除享受上述相关待遇之外,学校协助博士及博士后另申领市人才安家费,具体发放期限、发放方式按规定执行。同时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人才办理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根据广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文件规定,经认定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专项补贴、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有关待遇。

  享受上述待遇的人才服务期为5年,签订《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未满服务年限调离、辞职、离职、私自外出进修、自费出国留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需按照协议书相关规定退回安家补贴、安家费和住房待遇等。

  五、其他事项

  (一)符合“博士后或有三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的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材料。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