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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引进急需人才(博士)公告
2023-08-31 22:50:42   地区:广东   浏览: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2.资格复核和心理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复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参加了心理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招聘考试环节。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核和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根据岗位类别,面试分为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两类进行。其中,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考察座谈、试讲、答辩三个环节;非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考察座谈、答辩两个环节。

  (1)考察座谈环节:采取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让应聘人员了解所应聘岗位的现状、发展前景、岗位职责、个人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情况。该环节不计分。

  (2)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答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4.考核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对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方能录用。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2.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及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2023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则招聘结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