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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31 12:34: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应聘人员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5∶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3年9月11日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及考察。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拟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地点详见《考试面试通知书》。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考试面试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待面试结束后,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官网公告考试成绩及排名。

  (二)面试

  1.面试组织方式:结构化面试。

  2.时间:拟于2023年9月25日下午;

  3.面试主要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地点详见《考试面试通知书》。

  4.参加面试人数比例:5:1

  5.面试人数调减说明: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按不低于3:1确定,达不到3:1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面试结束后,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官网公告考试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我局官网和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资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