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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3-08-30 10:01:04   地区:山东   浏览:0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上传到报名系统中,原件及复印件应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应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提交承诺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及其他条件有要求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具体如下:

  对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所在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能够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在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在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证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3年8月30日。

  对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有要求的,应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近六个月)、《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对职称有要求的,应提交相关证书或文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7)个人简历。

  (8)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初审情况。

  初审时间:2023年8月30日11:00—9月6日16:00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官网招聘系统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次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学校官网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以系统通知为准。

  (3)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所有系统上传报名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从报名系统导出并签字的《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校官网招聘系统发布,请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