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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三批招聘教师公告
2023-08-29 11:15:05   地区:北京   浏览:0

  各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声明上签字的《报名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从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其中教师资格需提供下列证件之一:

  ①有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②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③2023年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有高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形式等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另行公告。

  (六)面试

  面试包括学科专业测试及答辩两个环节,由区教委组织各招聘单位开展。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学科专业测试成绩×35%+答辩成绩×30%

  考生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另行公告。

  (七)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由区教委组织各招聘单位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具体安排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另行公告。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告”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并为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如仍然在职,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解除后方可办理后续聘用手续;无法按期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从门头沟区教委工作安排。

  三、其它强调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予退还;

  (二)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查阅个人资审状态、笔试、面试等招聘相关事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应聘人员请妥善保管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号将作为招聘各环节工作安排及相应成绩查询的重要依据;

  (五)公示前各招聘环节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是否顺延由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顺延;

  (六)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