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中共绍兴市委党校(绍兴市行政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三批)
2023-08-28 19:35:00   地区:浙江   浏览:0

  3.面试

  对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直接组织面试,进行综合考核。面试以试讲及科研成果评分方式进行,着重考核入围人员的岗位素质、学科能力和岗位实践能力。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4.公布成绩

  面试完毕,根据试讲、科研成绩评分情况,公布面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并予公布。按招聘计划数1:1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名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5.体检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6.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的,出现选聘岗位空缺时,在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我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8.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由我校报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公示期间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2)不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或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五、人才政策

  给予市外全职引进博士以下人才政策:

  (一)来绍工作后给予9万元安家补贴、50万元房票;

  (二)其子女可享受“教育绿卡”。

  具体以《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绍市委人领〔2023〕3号)为准。

  另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居住。

  六、招聘政策咨询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575-88129000(江老师)。

  本简章由中共绍兴市委党校负责解释,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575-85125301。

  附件:中共绍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