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对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直接组织面试,进行综合考核。面试以试讲及科研成果评分方式进行,着重考核入围人员的岗位素质、学科能力和岗位实践能力。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4.公布成绩
面试完毕,根据试讲、科研成绩评分情况,公布面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并予公布。按招聘计划数1:1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名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5.体检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6.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的,出现选聘岗位空缺时,在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我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8.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由我校报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公示期间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2)不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或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五、人才政策
给予市外全职引进博士以下人才政策:
(一)来绍工作后给予9万元安家补贴、50万元房票;
(二)其子女可享受“教育绿卡”。
具体以《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绍市委人领〔2023〕3号)为准。
另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居住。
六、招聘政策咨询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575-88129000(江老师)。
本简章由中共绍兴市委党校负责解释,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575-85125301。
附件:中共绍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
2023年8月28日
- 2025杭州桐庐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 2025丽水市市直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2人公告
- 2025中国国际商会杭州商会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 2025杭州桐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人公告
- 2025杭州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人公告
- 2025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年中招聘40人公告
- 2025浙江宁波市余姚市牟山镇招聘编外人员2人公告
- 2025台州市临海市特产场招聘3人公告
- 2025浙江丽水市生产力和投资促进中心选聘4人公告
- 2025年舟山市普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编外渔政职务船员(轮机岗位)招聘公告
- 2025浙江丽水市莲都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人公告
- 2025浙江金华市武义县婺剧艺术传承中心招聘40人公告
- 2025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编外招聘1人公告
- 2025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编外招聘1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