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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日照莒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3-08-25 11:41:39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聘用备案通知书》,凭《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莒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莒县外的招考(聘)或提出辞职、申请调出莒县等事宜。

  四、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中共莒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莒县经济开发区招聘岗位由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7962716

  附件1:2023年度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莒县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莒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