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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忻州市五寨县卫生系统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8-24 11:07:33   地区:山西   浏览:0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聘用之前,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t.shanxi.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五寨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zwz.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08:00-2023年8月28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23年8月29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本次招聘的医疗卫生岗位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规定,医疗卫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报名结束后未达到1:1被核减或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可将其招聘名额转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如仍不达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五寨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zwz.gov.cn)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

  报考者所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见后)

  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8月29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见后)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按报名缴费程序,先进行缴费,然后办理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政策的考生予以退费。减免考务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29日到五寨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