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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第四批)
2023-08-23 15:15:46   地区:浙江   浏览:0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未如实填写,或有社会诚信不良记录,或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者,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http://zp.zjiet.edu.cn:9081/,“通知公告”);

  2.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http://gxs.zj.gov.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718323,联系人:何老师;

  0571-86929819,联系人: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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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计划表(2023年第四批)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