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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2023-08-23 15:16:09   地区:广东   浏览:0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逾期不受理申请。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5.同一岗位在笔试合格以上成绩考生中根据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6.笔试分岗位测试,教师岗位主要测评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主要测评医学常识和护理学知识。

  (二)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1)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注意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允许他人代替参加。

  面试对象需携带资料到指定地点参与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料请参照《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准备。面试对象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开具各种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现场提交的审核资料复印件概不退回。

  (4)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

  (1)所有岗位的考生都需要参加面试,面试可采取说课、试教、面谈、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同一岗位采用统一的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举止形态、应急处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学科教学能力等。

  (2)面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含60分),不达60分的不计算总成绩或不入围下一环节。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技能测试(仅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应聘人员参加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应急处理能力、专业技能水平等。

  2.技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不计算总成绩。

  3.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1)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5%+技能测试成绩×35%。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出现同分情况,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