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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2023-08-20 09:44:01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阶段需提交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我院在门户网站(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我院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信息等方式发布招聘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留意。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有关招聘事项可登陆我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拟聘用名额全部录用完毕后,若出现岗位空缺,我院可于有效期内从报考名单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考察录用。

  (六)咨询电话:0769-88677008、88677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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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23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