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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绵阳市盐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8-17 15:49:09   地区:四川   浏览:0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3.规培生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4.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与报名信息表所用照片一致)。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

  资格复审原则上应为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通过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特别提示:如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10:1以上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需举行专业笔试的岗位、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资格复审时告知。

  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含面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进行了专业笔试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进行递补。递补方式为本条第(一)款。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不合格或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承担。

  六、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相关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