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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新沂市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8-17 09:05:52   地区:江苏   浏览:0

  报名网址:新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xyrs.berryinfo.cn/)。

  1.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8月19日9:00—8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19日9:00—8月24日17: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8月19日—8月25日,每天9:00—16: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8月19日9:00—8月25日17: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8月19日9:00—8月25日17:30。

  (三)网上确认

  1.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申请办理报名面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地点: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318室(新沂市北京路13号)。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咨询电话0516-88923539。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查实,将予以清退。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

  三、资格复审与考试

  (一)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人员均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将在新沂好就业网站和“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