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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州市闽侯县卫健系统招聘编内卫技人员公告
2023-08-10 19:19:30   地区:福建   浏览:0

  5.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相关事项规定

  (一)聘用有关规定

  1.招聘到的编内人员最低服务期十年(规培时间和半年及以上的进修时间不计入服务期),闽侯县卫健系统现有一类编外人员考聘至编内的,其服务期可累计计算。

  2.报考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的药学专业教师服务期为5年。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资格证的,用人单位应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3.闽侯县卫健系统编制“周转池”招收的人员,入编甘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县总医院统筹管理使用。经过5年培养后,每5年必须到山区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1年。

  4.招聘到的医学类人员5年内未通过国家执业医师(含助理)考试、护理类人员3年内未取得护士资格证、医技类和药剂类人员3年内未取得初级职称的,用人单位应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有享受奖励的对象停止并追回已发放的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规培及半年以上的进修期间发放的工资福利等费用予以追回。

  (二)违约有关规定

  1.招聘到的编内人员若符合《闽侯县关于引进卫技人才的实施意见》(侯卫人〔2020〕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奖励对象,其奖惩办法按“实施意见”执行。入编后违约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除“实施意见”规定停止其所享受的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待遇,并追回已发放的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外,还须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以下标准执行:

  (1)剩余服务年限按每年2万元的标准赔偿;

  (2)对已领取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的对象,还须另行赔偿已领取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1倍的违约赔偿金;

  (3)服务期内已领取学费代偿的对象须退学费代偿费,并赔偿已领取学费代偿1倍的违约赔偿金;

  (4)服务期间参加半年及以上进修的对象还须退还进修期间发放的工资福利等经费。

  2.不符合优惠奖励对象的编内人员,服务期未满离职的,予以服务期剩余年限每年1万元的标准赔偿违约金,服务期间参加半年及以上进修的对象还须退还进修期间发放的工资福利等费用。

  3.符合“实施意见”奖励的对象到医院工作后,原则上必须从事招聘的专技岗位工作,若不服从工作安排,个人要求调剂到其他非专技岗位工作,从调剂到其他非专技岗位时开始停止享受奖励优惠。同时,根据实际服务年限按比例追回已发放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即:一次性购房补贴÷10×剩余服务年限,剩余服务年限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半年计算,不足半年的不计)。

  4.报考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药学专业岗位的奖惩措施按照《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和监督

  福州卫生人才网(www.fzwsrc.com)、闽侯县人民政府网(www.minhou.gov.cn)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若有招聘工作有关问题,请与闽侯县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科0591-62099890、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591-22982284联系,监督电话0591-6209999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本公告由闽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闽侯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编内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B1(紧缺急需岗位)

  2.2023年闽侯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编内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B2(非紧缺急需岗位)

  3.关于印发《闽侯县关于引进卫技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侯卫人〔2020〕20号)

  闽侯县卫生健康局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闽侯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编内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B1(紧缺急需岗位).xlsx

  附件22023年闽侯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编内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B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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