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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州市闽侯县卫健系统招聘编内卫技人员公告
2023-08-10 19:19:30   地区:福建   浏览:0

  3.申诉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至8月15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4.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符合闽侯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招聘指导目录的岗位按1:1比例直接开考。截止2023年8月13日12:00,若专门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从2023年8月13日15:00起至8月14日报名结束期间,取消报考对象的限制,面向社会招聘;专门岗位将会在岗位信息表的“岗位名称”栏上标注“[调整]”。

  截止8月14日报名时间结束,未达开考规定比例的岗位,将顺延报名时间从2023年8月15日8:00到8月16日18:00,延长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减少招聘人数、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于2023年8月18日予以公告。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笔试+公共面试”的方式进行,闽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9月3日(星期日)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闽侯县,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公布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4.笔试加分

  (1)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对象包括: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省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申请加分的报考对象在办理加分手续时应符合文件规定退役或服务期满的要求。

  上述报考对象若本次报考的是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公示后2天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办理笔试成绩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以测试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知识为主。

  2.面试人选从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前,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者请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并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持报名表(一式两份)、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其他要求具备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附成绩单),于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在福州卫生人才网(www.fzwsrc.com)、闽侯县人民政府网(www.minhou.gov.cn)发布。在职报考者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以及卫健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后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资格复审后两天内告知闽侯县卫健局(若有放弃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告知闽侯县卫健局的人员五年内不准报考闽侯县卫健系统考试),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州卫生人才网、闽侯县人民政府网。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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