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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3-08-08 12:48:55   地区:安徽   浏览:0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卷面分数100分。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按3: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于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二)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香港、澳门大学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现供职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4.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及学位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及成绩合成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课堂教学技能。面试方式为无生授课教学。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最高学历取得时间从先到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最高学历取得时间也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以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