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9人)
2023-08-03 13:22:23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加强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9人。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制定《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9人。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7.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8.2020年8月10日以来招录到我市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20年8月10日以来招聘到我市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9.截至2023年8月10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10.截至2023年8月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11.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2.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1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