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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汾汾西县“乡招村用”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2023-08-01 09:36:43   地区:山西   浏览:0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即须达到本县本次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及以上)。

  笔试成绩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成绩达不到以上标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成绩以及所对应的乡镇卫生院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并列第一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医疗集团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考察由县医疗集团负责,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考察结束后,由县医疗集团写出书面报告,提出考察意见。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形成报告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经县汾西县2023年“乡招村用”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审核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同步向县委编委、县人社局提出入编申请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乡镇卫生院招聘的“乡招村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一经聘用,需长期服务于该乡镇卫生院,纳入汾西县医疗集团所属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调,主要负责所在村卫生室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有关人事管理事项由汾西县医疗集团负责。

  应聘人员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且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汾西县2023年“乡招村用”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57-5122818

  监督电话:0357-6704295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汾西县2023年“乡招村用”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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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2023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招村用”专项招聘计划.xls

  附件二:汾西县2023年“乡招村用”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汾西县2023年“乡招村用”公开招聘领导组(代章)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