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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运城永济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一)
2023-07-26 23:48:30   地区:山西   浏览: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示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合格者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1、体检

  体检由永济市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考察由永济市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岗位服务五年。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不得流动,不得报考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永济市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公告中未尽事项,由领导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359-8026073(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进行咨询。

  监督电话:

  0359-80232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6337009(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