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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淄博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4人)
2023-07-21 20:39:43   地区:山东   浏览:0

邮箱报名后,为避免出现漏报情况,请再电话通知报名单位进行确认。

报名单位邮箱及电话:

淄博四中:zbszrsc@zb.shandong.cn,0533-5138877

淄博十八中:zb18rsc@163.com,0533-3171261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登记表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下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登记表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电话通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电话通知说明原因。

4.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1:1)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现场资格审查与考试

1.初试

报名、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可增加初试。初试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生须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信息。

2.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时间、地点及要求须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由淄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8月3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考生须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考生在阅题室准备时间为30分钟,在面试室试讲和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试讲、答辩合并计时,不分先后顺序,试讲过程中应进行板书。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加试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由考官根据应试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面试评分标准当场评判,面试全部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全体应试人员公布。

(三)考察、体检

1.人员范围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要求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招聘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

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