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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淄博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2023-07-21 20:52:25   地区:山东   浏览:0

  邮箱报名后,为避免出现漏报情况,请再电话通知报名单位进行确认。

  报名单位邮箱及电话:

  淄博四中:zbszrsc@zb.shandong.cn,0533-5138877

  淄博十八中:zb18rsc@163.com,0533-3171261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登记表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下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登记表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电话通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电话通知说明原因。

  4.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1:1)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现场资格审查与考试

  1.初试

  报名、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可增加初试。初试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生须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信息。

  2.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时间、地点及要求须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由淄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8月3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考生须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考生在阅题室准备时间为30分钟,在面试室试讲和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试讲、答辩合并计时,不分先后顺序,试讲过程中应进行板书。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加试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由考官根据应试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面试评分标准当场评判,面试全部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全体应试人员公布。

  (三)考察、体检

  1.人员范围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要求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招聘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