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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5人)
2023-07-19 12:52:35   地区:山西   浏览:0

  (四)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和举报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第四阶段: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一份备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间享受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事业股:0359-2023055

  区教育局人事股:0359-573801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考人员理性分析,错峰报名,按要求及时填报个人信息,防止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附件:运城市盐湖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