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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第三批招聘紧缺急需教师公告
2023-07-17 22:35:39   地区:江苏   浏览:0

  (4)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报名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为2023年8月1日(9:00—17:00),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实验学校海丰楼报告厅(宿迁市世纪大道与厦门路交汇处,从东门进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所报学科近3年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所获荣誉或称号证明材料。(1)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在职、资格复审时已辞职的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2)符合职称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3日-8月5日。

  (四)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8月5日(暂定)。考试地点及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范围。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

  3.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演课。

  3.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考察人选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七)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工作

  1.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手续办理。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备案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