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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科技日报社第三批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3-07-16 11:40:05   地区:北京   浏览:0

  6.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科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完成公开招聘有关工作,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如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请及时查看中国科技网,掌握资格审查结果、考试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核或笔、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5.除体检费用外,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李老师010-58884033

  程老师010-58884039

  科技日报社人事部

  2023年7月14日